在今天紐約提起的訴訟中,18歲的美國人Ousmane Bah向Apple提出了10億美元的賠償金。 Bah說他因為一系列Apple Store盜竊而被無理逮捕,因為他的名字被Apple錯誤地附在嫌疑人的臉上。
根據(jù)彭博社的詳細(xì)信息,巴哈在曼哈頓聯(lián)邦法院提起訴訟,指控他以自己的名義丟失了登機牌照,小偷本可以利用他的駕駛執(zhí)照來逃避逮捕。
Bah去年年底被捕。雖然逮捕令的照片與他不一樣,但美國警察仍然非常誠實地執(zhí)行逮捕。事實上,在波士頓搶劫的那一天,Bah正在曼哈頓參加她的舞會。
“由于Apple的疏忽,Bah在幾個州被指控犯有多項重罪。在此之前,Bah先生從未面臨法律指控或與法律適用有任何沖突。 Bah的律師在一份聲明中說,由于被告的疏忽,Bah先生嚴(yán)重受傷。該訴訟還指出,逮捕令他感到“羞辱,害怕和深感困擾”。
該訴訟還提到了Apple Store中的面部識別安全技術(shù)以及安全行業(yè)的專家公司。該公司處理Apple零售店的安全問題。原告認(rèn)為,這種烏龍雞負(fù)責(zé)Apple的所有責(zé)任,因此要求10億美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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